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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7 條不同的普遍法則(也稱為赫爾墨斯法則)影響著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存在的一切事物。 無論是在物質層面還是非物質層面,這些法則無處不在,宇宙中沒有任何生物能夠逃脫這些強大的法則。 這些法律一直存在並且永遠存在。 任何創造性的表達都是由這些法則塑造的。 其中一項法律也稱為 指的是心的法則,在這篇文章中我將更詳細地向大家解釋這個法則。

一切事物都源於意識

精神原理指出,生命的源泉是無限的創造精神。 精神主宰物質條件,宇宙中的一切都由精神組成並產生。 精神代表意識,意識是存在的最高權威。 沒有意識,任何事物都無法存在,更不用說被體驗了。 這個原則也可以應用到生活中的一切,因為你在自己生活中經歷的一切都可以完全追溯到你自己意識的創造力。 如果意識不存在,無法體驗任何事物,那就沒有物質,人類就無法生存。 一個人可以在沒有意識的情況下體驗愛情嗎? 這也不起作用,因為愛和其他感受只能通過意識和由此產生的思維過程來體驗。

正因為如此,人也是他自己當前現實的創造者。 一個人的一生,一個人在其存在中所經歷的一切,只能追溯到他的意識。 一個人一生中所做的一切首先是在思想中構思出來的,然後才在物質層面上實現的。 這也是人類的一種特殊能力。 感謝意識,我們可以隨意塑造我們自己的現實。 你可以自己選擇在自己的生活中經歷什麼,以及如何處理你所經歷的事情。 我們對自己生活中發生的事情以及我們想要如何塑造未來的生活負責。 正如這篇文章一樣,我的文字只能追溯到我的精神領域。 首先,各個句子/段落是我想出來的,然後我把它們寫在這裡。 我已經在物理/物質層面上實現/體現了本文的思想。 這就是所有生命的運作方式。 所做的每一個行為都是因為意識才成為可能。 首先在心理層面構思然後實施的行動。

每個結果都有相應的原因

心靈的原則因此,由於一切存在都只是一種精神表現,所以不存在巧合。 巧合根本不存在。 對於每一個可以體驗到的結果,也有一個相應的原因,這個原因本質上總是從意識中產生,因為意識是創造的原始原因。 沒有相應的原因就不可能有結果。 只有意識和由此產生的影響。 心靈是存在的最高權威。

最終,這就是為什麼上帝是意識。 有些人總是認為上帝是一個物質的、三維的人物。 存在於宇宙某個地方並對其存在負責的巨大神聖人物。 但上帝不是一個物質的人,而是意味著一個巨大的意識機制。 一個巨大的意識,塑造所有物質和非物質狀態,並以化身的形式個體化和體驗自身。 因此,神從來不缺席。 上帝永遠存在並在一切存在的事物中表達自己,你只需要再次意識到它。 這就是為什麼上帝對我們星球上有意識製造的混亂不負有責任;相反,這完全是精力充沛的人們造成的結果。 由於意識狀態低下而製造/實現混亂而不是和平的人。

然而,歸根結底,我們自己要對我們行動的意識狀態負責。 無論如何,我們總是有機會永久改變自己的意識狀態,因為心靈具有不斷擴展的天賦。 意識是超越時空、無限的,這就是為什麼一個人不斷擴展自己的現實。 同樣,當你閱讀文本時,你的意識也會擴展。 您是否可以利用這些信息做某事也並不重要。 一天結束時,當你躺在床上回顧這一天時,你會發現你的意識、你的現實已經擴展到包括閱讀本文的體驗。 牢記這一點,保持健康、快樂、和諧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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